从前有一条大狼狗颠末一个屠夫的店肆,跳上肉台衔走了一块挂在铁钩上的肉,屠户认得这是住在相近一位状师的爱犬,于是径直走到状师家里。
状师先生,我想问你一件事,有一条狗偷走我店内一大块肉,我可以控诉狗主,索回肉钱吗?
虽然可以。这位状师界的名流绝不迟疑地答复。
那好。先生,是您的爱犬偷了我的肉。这是很大一块上等精肉,足足有3斤重,你该付给我6法郎。
状师瞧了屠户一眼,一语不说,便如数付了钱。屠户自得忘形地拿了钱,三步并作两步回抵家里,一刻钟后,他接到了这样一封信:屠户先生,你欠状师约翰先生一件普通案的咨询费15法郎整。限3日内偿清,不然法庭晤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