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两人各带成本,一同外出做交易。行至无人处,甲顿起邪念,将乙打死,取了成本返回。来到乙家,伤心地说:或人不幸病死了。那人家也不猜忌,相信了他,厥后甲又将乙妻娶了过来。
不意乙未被打死,厥后醒了过来,保养多日,回抵家中,他把这图财害命之事告到县官哪里,状纸上写道:图财打死,强娶我妻。
县官一看,就把乙重打了一顿,判作诬告,并在状纸上批写道:既然说打死,如何还在世?娶妻用财礼,怎能说强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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